上证50成份股可以发行优先股
上证50成份股可以发行优先股
证监会《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主体范围,只有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公司方可公开发行优先股。一是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分股;二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三是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这对于谋求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又多了一种支付方式。
此外,为确保优先股试点稳妥起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试点期间的优先股制度还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限制。首先,不可以折价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以市场询价或其他公开方式确定价格或票面股息率,但是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
办法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可分配利润情况、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备条款、上市公司不能出现的负面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情况。如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
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转让范围仅限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具体而言,合格机构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对于个人投资者,则要求其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该数额参照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利益输送,发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在发行对象之列。
为了平衡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的双方利益,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将进行价格和时间的限制。优先股的非公开发行,主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群体,为了限制利益输送的空间,对转股价格限制。时间上,要求优先股必须在发行36个月后才能转为普通股,如果转股时间过短,优先股的独立性会受到影响。
上证的是上交所的简称吗?
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和修改上交所业务规则;按照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审核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等;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组织实施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创新;对会员进行监管;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提供网站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依法披露的信息;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设立或者参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上一篇:伏特加的喝法有哪些?伏特加酒的主要原料是燕麦还是马铃薯?
下一篇:最后一页